2020年度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

  • 发布时间:1970-01-01
  • 作者:国家档案局
  • 点击数:1264

近期,国家档案局印发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对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做了安排,并提出具体要求。

《通知》明确,此次申报范围包括: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项目及国家重点档案开发项目。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,应当在《通知》明确的申报范围、申报要求下,按照申报程序组织此次申报工作,并填写《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》《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预算明细表》。各申报单位,应当根据具体申报项目类别,填写任务申报书(表)。

项目申报须使用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管理系统进行操作,操作电脑需安装office2010以上版本。


 附件1: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

 附件2: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预算明细表

 附件3: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任务申报表

 附件4: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任务申报书

 附件5: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系统(省级版)_win7-2018更新

 附件6: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系统(省级版)_win10_2018更新

 附件7: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系统(省级版)_xp_2018更新


戴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© 2007-2022 陕ICP备16016856号